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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审核: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7-12-14 点击: 3547次

各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的考核与管理,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处级班子履职尽责情况和处级干部德、能、勤、绩、廉、学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单位年度考核办法》、《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2017年度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定于2017年12月21日至2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学院各单位处级班子;
      2.全体中层干部 (任职不到3个月的不述职) 。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履职尽责情况。对处级班子,重点了解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情况。对处级干部,重点了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德、能、勤、绩、廉、学和改进作风情况具体包括:
德: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落实“四个全面”、遵守“四个意识”和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坚持原则、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能:主要包括工作思路、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和心理素质四个考核内容。
勤:主要是事业心、责任感以及工作作风、精神状态、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情况。
绩:主要是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包括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两个考核内容。
廉:主要包括廉洁自律和履行廉政职责情况两个考核内容。
学:主要是学习情况、学习成果和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等次和标准
    (一)处级班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处级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标准如下:
    (三)优秀:工作任务完成好,工作效果突出,规范化建设取得突出成绩。处级班子年度目标考核测评的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1、发生政治性事故、群体治安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2、部门发生安全、稳定方面的责任事故,班子成员受到约谈、诫勉谈话或其他处分的。
      3、班子成员因其他违纪行为受到举报并查实的。
      4、部门或班子成员受到校内通报以上批评的。
      5、系部处室或班级发生非正常人员伤亡的,
      6、因工作原因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管理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规定的;
      8、教学单位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
      9、教学单位当年度就业率排名末位的。
    (二)良好: 工作任务完成较好,工作效果较突出,规范化建设重视程度较高。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测评的评分75分以上(含75分)。
   (三)合格: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果一般,规范化建设重视程度一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测评的评分60分以上(含60分)。
   (四)不合格: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果差,规范化建设不重视。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测评的评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
      各处级干部年度目标考核测评的总评分为100分。原则上处级班子考核结果应与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一致。
四、考核程序
      对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评价,主要由自查总结、述职与测评等程序组成。
(一)自查总结
      由考核对象对本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形成单位工作总结、处级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17年12月20日前按单位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shx0307@126.com)。
(二)述职与测评
     1.本单位述职与测评
    召开本单位全员会议(党群组织、教辅单位、思政、体育、基础教学部以附表分组为准),处级干部分别进行述职,部门的工作总结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个人述职时一并完成。与会人员根据述职内容和平时了解的情况,对部门和处级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
    2.干部互评
    党政部门、教辅单位与教学单位中层领导干部之间互评。
    3.学校领导评价
    院级领导对各单位和处级干部进行考核评价。
五、考核计分办法
    1.处级班子考核总得分=本单位测评得分×30%+干部互评得分×30%+校级领导评价得分×40%
    2.处级干部考核总得分=本单位测评得分×30%+干部互评得分×30%+校级领导评价得分×40%
 六、考核组织
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在院党委、院委会的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七、考核等次的确定
 (一)对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的考核分数进行排序,处级班子按教学单位和非教学单位分别排序;处级干部按正副职级分别排序。由院党委、院委会研究确定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处级班子的优秀数为:行政单位和教辅单位2个,系部2个;处级干部的优秀率为考核单位的25%;处级干部的优秀名额按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分配的比例确定。
 (二)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等次的确定办法:
     1.不合格等次的确定办法
(1)处级干部个人符合规定的有关不合格标准的。
(2)处级班子与处级干部个人的民主测评不合格率达到三分之一(含)以上,并经组织考核存在个性问题的。
    2.处级干部合格等次的确定办法:
(1)符合规定的有关合格标准的。
(2)民主测评合格和不合格率达到三分之一(含)以上,并经组织考核存在个性问题的。
(三)其余的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个人为合格,其中处级干部个人须符合规定的有关合格的标准。
(四)考核结果反馈
党委组织部负责将院党委、院委会研究决定的考核结果向各考核对象反馈。如考核对象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7日内向党委组织部提出复核,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晋职晋级、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测评中优秀合格率较低或存在问题的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将视具体情况由学院有关领导和组织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
    2.对处级班子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给予该单位每位教职工一次性奖励200元;其单位教职工年终考核的优秀比例在学院核定正常比例的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成绩在同类中排序前50%的,可直接拟定为本年度考核优秀人选报院党委、院委会研究确定。
九、相关问题说明
    1.在年度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和责任事故,给学院工作、声誉或资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该单位当年不能获得优秀等次。
    2.各单位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2017年度《考核登记表》(OA系统上下载)报送党委组织部。
    3.本次考核办法与学院【2017】078号和【2017】080号文件相关要求有冲突的,依照本次考核办法为准
附件:考核工作组成员及分工一览表
 
 
 
                                                  中共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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