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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审核: 来源: 作者: 时间: 2020-07-09 点击: 5854次
各单位:
为奖励在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中取得教学成果的个人和集体,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关于下发《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及教学成果鉴定、评奖办法》的通知(郑电院〔2019〕047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适应高职教育特点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在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学生创新能力和工匠精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适应高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在推进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加强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信息化教学应用、优质资源共享、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有:实施方案、研究报告,结项鉴定课题,已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教材、论文、论著等。
二、评选条件
1.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创新和突破,符合高职教育办学规律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对提高高职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重要影响。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并取得明显实效。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
3.具有较好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并在同类学校之间产生积极影响。
三、成果申报和评审程序
1.成果可以个人或集体(课题组)的名义申报。集体(课题组)申报的成果完成人不超过5人。成果完成人应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2.申报数量。推荐名额为每系2-3个、其他单位1-2个。各系(部、室、中心)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定的推荐名额内进行择优推荐。
3.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无记名投票产生获奖名单与奖励等级建议,经学校办公会议研究和公示后,公布获奖名单。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教学成果奖须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1.《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
2.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5)以系(部、室、中心)为单位提交一份。
3.具体教学成果(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学课件、已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教材、论文、著作等)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实践单位评价意见等一份(需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二)报送时间、地点及要求
1.请各系(部、室、中心)按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写说明》(附件3),认真准备材料,确保真实科学,准确无误。申报材料须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贴好封面(附件4)。
2.请各系(部、室、中心)于2020年7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报送教务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阮耀宏  电话:0371-62179079  邮箱:zdyjwc@163.com
 
附件1: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2: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点击下载提取码:44rj)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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