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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审核: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7-06-02 点击: 7753次
    
       为规范学院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院文献信息资料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二、根据师生的需要及时向学院提出购置新书的建议。认真制定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三、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四、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6本,借期两个月。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2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3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借阅珍贵文献资料须经领导同意。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七、认真做好资料利用率、借阅率、流通率等统计工作。
       八、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九、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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